签证保险知识- 比利时签证保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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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比利时大使馆申请旅游签证、商务签证、同居签证、文化交流签证、探亲签证、访友签证所需材料第8条均要求:您的境外旅行意外险的保险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出国保险更多信息:
1)自2004年6月1日起,所有申根短期签证(最长可以停留3个月)的获得者,即商务,探亲,结婚,过境和旅游签证的获得者,需参加旅行保险。此保险必须涵盖您在停留期内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必要条件下的送返费用。
2)旅行保险必须对整个申根国地区有效。
3)每人最低的投保金额为3000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300000元)。
4)此保险的有效期需是整个停留期的天数 + 2天
5)保险公司可以是中资或外资公司。
6)请将1份保险原件和1份复印件连同签证材料一起上交。如合同为中文,请提供一份主要条款的英语翻译件。
7)您也可以找到本领馆提供的签发有效旅行保险的保险公司简要名单 :
美国美亚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请注意,您也可以自由选择没有列在名单上的任何其它保险公司,只要您的保险符合以上要求。美亚签证保险“万国游踪”钻石计划,“环球商旅通”钻石计划分别符合比利时大使馆签证保险的要求。如果您前往比利时请务必购买医疗补偿超过30万的保险“万国游踪”钻石计划或者是“环球商旅通”钻石计划,否则,签证肯定通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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